非甲烷總烴測定氣相色譜儀 非甲氣象色譜分析儀
GC-9280 非甲烷總烴 測定 氣相色譜儀 特點
按現行國標(HJ604-2017),非甲烷總烴(NMHC)定義為從總烴測定結果中扣除甲烷后剩余值,而總烴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在氣相色譜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上產生響應的氣態有機物總和。按通常理解,NMHC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揮發的碳氫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但這種理解不具備實際可操作性,不能作為NMHC的定義。
大氣中的NMHC超過一定濃度,除直接對人體健康有害外,在一定條件下經日光照射還能產生光化學煙霧,對環境和人類造成危害。
檢測方法
監測環境空氣和工業廢氣中的NMHC有許多方法,但多數國家采用 氣相色譜法。用雙柱雙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氣相色譜法分別測出總烴和甲烷的含量,兩者之差為NMHC的含量。在規定的條件下所測得的NMHC是于氣相色譜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有明顯響應的除甲烷外碳氫化合物總量,以碳計。
一、適用范圍
非甲烷總烴
測定
氣相色譜儀
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的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二、儀器靈敏度
當進樣體積為1.0ml 時,儀器測定總烴、甲烷的檢出限均為0.06 mg/m3(以甲烷計),測定下限均為0.24 mg/m3(以甲烷計);非甲烷總烴的檢出限為0.07mg/m3(以碳計),測定下限為0.28 mg/m3(以碳計)。
三、分析原理
將氣體樣品直接注入具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的氣相色譜儀,分別在總烴柱和甲烷柱上測定總烴和甲烷的含量,兩者之差即為非甲烷總烴的含量。同時以除烴空氣代替樣品,測定氧在總烴柱上的響應值,以扣除樣品中的氧對總烴測定的干擾。
四、儀器配置及材料
儀器主機:
金年会·(中国)官方网站
GC
9280
氣相色譜儀(雙氫火焰檢測器、十通閥進樣)
高純氫氣發生器
PRH
-300 氫氣流量300ml/min
高純空氣發生器
PRK
-2000 空氣流量2000ml/min
高純氮氣鋼瓶
40L 氮氣流量300ml/min
色譜柱:
柱1:總烴柱φ2m×4mm60目~80目
柱2:甲烷柱φ2m×4mm60目~80目
標準氣體(甲烷1000umol/mol)1支
標準氣體(甲烷10umol/mol)1支
除烴空氣
1支
100mL玻璃針筒
10ml 玻璃針筒
樣品加熱裝置:能夠將樣品置于其中加熱至不低于120 ℃,溫度控制精度為±5 ℃
五、樣品保存
采集樣品的玻璃注射器應小心輕放,防止破損,保持針頭端向下狀態放入樣品保存箱內保存和運送。
樣品常溫避光保存,采樣后盡快完成分析。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樣品,放置時間不超過8h;氣袋保存的樣品,放置時間不超過48h,如僅測定甲烷,應在7h內完成。
六、色譜分析參考條件
進樣口溫度:100 ℃。
柱溫:80 ℃。
檢測器溫度:200 ℃。
載氣:氮氣(5.3), 填充柱流量為15~25 ml/min,毛細管柱流量為8~10 ml/min。
燃燒氣:氫氣(5.4),流量約為30 ml/min。
助燃氣:空氣(5.5),流量約為300 ml/min。
毛細管柱尾吹氣:氮氣(5.3),流量為15~25 ml/min,不分流進樣。
進樣量:1.0 ml。
七、標準系列的制備
以100 ml 玻璃注射器(預先放入一片硬質聚四氟乙烯小薄片)或1 L 氣袋為容器,按1:1 的體積比,用標準氣體稀釋氣將甲烷標準氣逐級稀釋,配制5 個濃度梯度的校準系列。根據樣品預估濃度可分別建立高、低濃度校準曲線,高濃度校準曲線各點濃度分別為50.0 μmol/mol、100 μmol/mol、200 μmol/mol、400 μmol/mol 和800 μmol/mol;濃度校準曲線各點濃度分別為1.00μmol/mol、2.00 μmol/mol、4.00 μmol/mol、8.00μmol/mol和16.0 μmol/mol。
八、樣品測定
取1.0 ml 待測樣品,按照與繪制校準曲線相同的操作步驟和分析條件,測定樣品中總烴和甲烷的峰面積,總烴峰面積應扣除氧峰面積后參與計算。在樣品分析之前須觀察采樣容器內壁,如有液滴凝結現象,則應放入樣品加熱裝置中至液滴凝結現象消除,然后迅速分析;玻璃注射器在加熱裝置中加熱時應保持針頭端向下狀態。
注1:樣品氣一般以空氣為基體,當樣品濃度高于校準曲線高點時,應用除烴空氣進行適當稀釋。
注2:樣品測定時總烴色譜峰后出現的其他峰,應一并計入總烴峰面積。
九、應用案例
金年会·(中国)官方网站 提供的 GC-9280 非甲烷總烴 測定 氣相色譜儀 能有效快捷的檢測非甲烷總烴含量等,該分析方法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數據安全可靠,操作簡單詳細,采用該款儀器可以滿足空氣中總烴和非甲烷總烴的測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測濃度可以達到0.05mg/m3,儀器配置及非甲烷總烴分析儀分析方法請登錄我公司進行免費查詢下載。或致電我公司技術部質詢 免費提供分析方法,方法開發。